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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河南省装配式建筑政策

发表日期:2020-07-22

装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

3月2日,经省政府同意,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印发《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》,破解建筑业发展难题,加快推进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。其中,对装配式低能耗、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墙保温部分,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,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,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%。


2020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0%

2020年3月23日,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》的通知,内容强调:

1.到2020年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0%。

2.抓好建筑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,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。开展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,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推进北方冬季清洁取暖,开展农村低能耗农房连片试点示范。


濮阳市 | 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50%

2020年1月17日,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内容强调:

1.在濮注册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,由受益财政按50%比例奖励企业。开发企业、建筑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建筑装配率在50%以上的(含50%),两年内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年度缴纳所得税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10%奖励企业;

2.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,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发展,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应用钢结构;

3.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成品商品住宅的,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%;

4.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,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及以上,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;

5.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(采用预制外墙或预制夹芯保温墙体)的项目,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、评优,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、优质工程奖、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等;

6.在交通运输上,给予开辟载运车辆“绿色通道”等优惠政策。


洛阳市 | 装配式建筑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

2019年12月30日,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洛阳市发展装配式建筑激励办法》的通知,内容强调:

1.到2020年底,全市装配式建筑(装配率不低于50%,下同)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%以上,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50%以上,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。到2025年底,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%以上,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。

2.市级财政给予装配式建筑项目奖励资金,对装配率达到50%—60%(不含)的给予30元/㎡奖励资金,对装配率达到60%(含)以上的给予40元/㎡奖励资金,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,增量成本计入建设成本。

3.装配式建筑项目经装配式建筑主管部门预评价,达到预评价要求并在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成后,由市财政拨付项目奖励资金的50%,项目完工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拨付剩余奖励资金。